一般來說,我很不喜歡用這麼強烈的措辭,但痞客邦近期推出的MIB(MONEY IN BLOG)部落格廣告分潤計劃真的是花惹發,痞客邦你們的眼中只剩錢了嗎?

我們先來看一下這個MIB到底是啥,簡單來說,就是所有部落格全部都會被強制加進廣告版面(不知是不是因為他們覺得自己是台灣No.1才想出這種亂七八糟的制度),是強制喔,不能選擇的,這和我們以前對付費會員可以無廣告的認知完全不同,不管是不是付費會員,全部都有廣告,而且那個廣告就在側邊欄最上方的位置,對很多流量很大的部落客來說,那邊的廣告率是最好的區域,也就是說,痞客邦強行將手伸進部落格裡掛廣告想分一杯羹。

 

 

好吧,你要分一杯羹無所謂,互利嘛,但問題來了,拆帳比例多少?對不起,完全沒說,只講「依一定比例拆分予申請人」,請問痞客邦的高層,「一定比例」是多少?你二我八還是你九我一?連基本的拆帳比例都講不出口,你們好意思來分錢?而且申請撥款時,還要再收30元的帳務處理費,也就是佔你流量的好處,帳務不透明,還要你付匯款手續費

 

 

那可不可以付錢不要廣告呢?可以喔,但,這個所謂的無廣告就真的是無廣告,無論是痞客邦的廣告或是自己去申請的Google廣告全部都給你擋掉,痞客邦吃不到的,你一塊錢也別想拿到。

 

 

我想說的是:
1. 部落客的流量和廣告收入是部落客努力得來的,你們對整個痞客邦軟硬體的努力反應在我們支付的會員費,你們憑那一點分食?若痞客邦真的窮到快脫褲子,大可以再次提高會員費(反正以前就有調過),今天你們硬要安插廣告,這樣和強盜有何兩樣?
2. 痞客邦的高層你們眼中真的只有錢了嗎?為了一時的營收而毀了聲譽,值得嗎?(今天的義美過期原料事件就是很好的例子)
3. MIB推出了一兩天後就看到「無名部落客出走 痞客邦接收」的新聞,你們是在把大家當白痴嗎?無名出走潮已經是約4年前的事了,這時間點出現此類新聞,如此粗糙的手法只讓人反感至極,也讓我懷疑痞客邦的行銷公關團隊的專業到底何在。
4. 現在出現在我部落格中的廣告,我都有篩選過(特別是Google廣告,可以直接在後台做很詳細的設定),誰知道你們以後給我放什麼我無法控制內容的廣告。
5. 如同當年的無名出走潮一樣,就因為無名綁手綁腳,而痞客邦給了一個開放的環境。當年我們能從無名走掉,今天就可以再從痞客邦離開,任何合作都是需靠商量而非霸王硬上弓,這點基本道理你們不懂嗎?

這個部落格的人氣是我一點一滴經營起來的,若痞客邦執意如此下去,其後果相信絕對是你們無法想像的,有太多太多短視近利卻失敗的企業案例,請慎思。

我,兩片葉的落葉,拒絕當血汗部落客。

延伸閱讀:
MIB是痞客邦對使用者的侵犯,我拒當血汗部落客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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